[新闻转载] 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管委会办“马路市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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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341 | 回复0 | 2013-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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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城管服”和一位运动帽服正在收费


一个摊位包月600元,按天收则是每天30、20、10元不等——这是沈阳市皇姑区三台子综合商业区管委会(原三台子街道办事处)新近办的梅江街与万山路“马路市场”的收费标准。


管委会称,市场现有业户80多户,一个月最多收费1万元,仅够保洁、管理人员开资。附近有大型厅式市场但“居民不认可”,办马路市场是“有需求”。


今年4月间,皇姑区曾通过媒体发布,将全部取缔区内马路市场。

读者投诉:只收费不管理

我是家住皇姑区梅江街附近的居民,两三个月前,我们楼下的马路变成有人收费的市场,环境、卫生、出行受到严重影响。这市场是街道办事处(现为管委会)办的,市里早就三令五申取缔马路市场,怎么还敢办呢?”读者刘先生通过电话向北国网、辽沈晚报反映,收费人有时开着有“执法”字样的车辆,身着“城管”服装,态度强硬,而且只收费不管理。


10月16日,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就此进行了实地调查。

时间:早6时15分

穿着“城管服”收费

马路市场已经开始经营了,地摊、小型货车、倒骑驴排出很远,人行道无法通行。

记者遇到两名身着“城管”服的和一名穿运动帽服的男子正在向业户收费。“城管服”每到一个摊位,先是撕下收据一扔,便伸手接钱,遇有“多说话”的,还会气粗地回应几句。


记者发现,“城管服”所给的收据是“辽宁省非税收入统一收据”,上面所盖公章看不太清。

三人从万山路收起,再沿梅江街两侧,收回到万山路,大约用了一个半小时。记者粗略地统计了一下,当天在市场经营的业户至少有200户。收费的标准是:包月600元,按天的多数为30元,也有20元的,极少数交10元。



时间:中午11时30分


市场周边垃圾遍地

记者再次来到梅江街与万山路路口,只见这里遍地垃圾,路西更加严重,而路东的马路市场还在经营中。万山路一门市房的业主告诉记者,自有市场后,这里一直这样,垃圾随处可见。


五问马路市场

一、距马路市场200米左右就有一个大型厅式市场,为什么还要办马路市场?

二、管委会在马路市场收费是否合法?收费的标准是谁定的?所收费用到底做什么用了?

三、“城管服”到底是什么人?是否有收费的权力?

四、80多户业户,即使按最低的标准每户每天收费10元来计算,一个月也要收2.4万元,每月才能收1万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多出来的钱哪去了?


五、既然从10月1日才收费,为什么有人会提前收?提前收的费用哪去了?

收费镜头一:没钱,管别人借去

在万山路上,“城管服”来到一位五六十岁的妇女摊前,撕下一张收据。

妇女说:“我一早零钱忘带了。”“城管服”说:“人家都交了,你不交,借去,管别人借去,快点。”

在妇女的央求下,“城管服”指着妇女狠狠地扔下一句话:“一会你给我拿10块钱,不然明天别在这卖了。”

后来,“城管服”转了一圈,又来到妇女摊前收了10元钱。


收费镜头二:不交,你再也别卖了


同样也是在万山路,在一处大门垛下面,一位老太太面前摆有几捆菜。当“城管服”收费时,老人表示:“今天没钱,明天再给。再说我这是门垛下,还没占摊位啊。”


“城管服”说:“明天我还管你啊,今天交,必须交,不交不行。”

老人说:“行了行了,我不卖了。”“城管服”语气强硬:“好,你不卖了,你再也别卖了。”

随后老人就把菜搬走了。

收费镜头三:交10元 收据扔地上

在梅江街路边,一卖菜中年男子面对收费的“城管服”,连连作揖,想要交10元钱。“城管服”说:“你占这么大地方交10元不行。”

中年男子拿着10元钱就是不再掏了,见此情景,“城管服”一把抓过钱,并将收据扔在了地上。

记者采访了多个商贩,他们都表示不清楚收费者是哪里的,但多数人都很“自觉”,你要我就给,因为“多说话”的结果会很“难堪”。同时,他们也都知道,不交钱就会撵你走,所以只能是“人在市场里总得把头低”。


面对记者 收费者“拒绝采访”

记者跟随“城管服”收完一圈费后,在一家小饭店前,记者叫住他们。面对记者的询问,三个人一声不吭,什么也不说。最后,穿运动帽服的男子“郑重”地告诉记者:“我们拒绝采访”。


三台子管委会:是我们在收费

在三台子综合商业区管委会,一位姓章的正处级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接待了记者。

章副主任明确表示,是“我们在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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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副主任称,这个马路市场是由于拆违后有80多名业户没处经营,自发形成的。前几个月没人管扰民,再加上“当地居民的需求”,也不认可附近已有的一个厅式市场,为了加强管理,管委会才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收费。收费只是临时性的,新市场正在建设中。



北国网、辽沈晚报:市场从什么时间开始收费的?


章副主任:从10月1日。

北国网、辽沈晚报:我们采访中得知,有一业户是9月16日交的包月费?

(章副主任表示要出去电话沟通一下)

章副主任:可能是他们提前收了几天,但我们要求是从10月1日开始。

北国网、辽沈晚报:收费人是管委会城管的吗?

章副主任:有一个是。(章副主任又表示要出去电话了解情况)

章副主任:有两个是。

北国网、辽沈晚报:他们是城管在编人员吗?

章副主任:只能说他们是管委会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北国网、辽沈晚报:那为什么要穿着城管的服装呢?

章副主任:着装有其“合理性”,别的就不好说了。

北国网、辽沈晚报:市场收费是否有收费许可证?

章副主任:这是历史遗留的。

北国网、辽沈晚报:收费给的是什么收据?

章副主任:是从区财政拿来的,是否合规不清楚。

北国网、辽沈晚报:收的钱做什么了?

章副主任:用于保洁、工作人员开资。每个月最多1万元,这比同样的市场收费要少得多。

北国网、辽沈晚报:市民对马路市场有意见,管委会准备怎么办?

章副主任:新市场正在建设中。

实际上,距马路市场200米左右就有一个新建的厅式大型市场,但章副主任说,那是“首府功能区(管委会)”的,两区在市场问题上也会有竞争;另外,当地居民也不认可那个市场。


给马路市场算算收入账

章副主任说,市场现有业户80多户,月收费最多1万元,仅够保洁、工作人员开资。

按80户算: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按日交费业户多数交30元,也有20元的,少有10元的,加上包月的每户600元,即使按最低每户每天收10元计算,一天下来收费是800元,一个月下来也要收2.4万元。


按200户算:

这是记者在暗访时的粗略统计,按每户每天收10元计算,200户一天下来收费是2000元,一个月下来收费是6万元。

省财政票据监管中心:

“非税收据”要合法使用

记者从省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了解到,“辽宁省非税收入统一收据”使用的前提是:取得“收费许可证”和“收费委托证”。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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