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沈阳一小区外数辆未交停车费车辆被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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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6402 | 回复0 | 2013-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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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队长带着记者去看立在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桃源欣城西门的收费公示。这处公示牌立在一棵小树上,正面被撕扯露出底下的铁皮。


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桃源欣城外,一夜之间数辆轿车被利器划伤,车主心疼不已。车辆被划在此停车场出现多次,被划车的车主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没缴纳停车费。


车主纷纷猜测伤车事件与他们拒交停车费有关。“停车场没有岗亭、没有监控,而且价位极高……”一系列的理由让他们不想缴费。


10月16日晚,桃源欣城西门外的停车场收费人员骑车四处寻找收费对象,停车场没有岗亭也没有监控设施,就连收费公示牌也被撕掉大半,剩下一角固定在小树上。一位车主称:如果不交一年费用,车出事了,停车场还不管。面对记者采访,收费人员表示:我们手续都全但不给记者出示。


不到1个月父子俩的车全被划


“1个月前我爸的车被划了,几天前我的车也被划了,你说哪有这么巧的事。”家住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桃源欣城的车主王强(化名)气愤地说。


10月16日晚6时40分,王强指着他爱车前机器盖子上深深的一道划痕对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描述了几天前被划车的经过,“那天晚上,我将车停在桃源欣城西门边石上面规划的车位里了,车子刚刚熄火就过来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子,30来岁,身上穿着黄马甲,后背写着‘停车收费’,上来就问我停多长时间,我一下子有点懵了,问他多少钱?对方表示,停一两个小时,2元,一宿5元。”


王强拒绝交钱。他认为这个停车场不具备停车资格,一是他所停车的位置没有摄像头,另外也没有正规收费岗亭,而且王强还发现,这几个看车人不是整夜看护,一早一晚车多的时候晃一圈,平时没人看护。


10月12日一早,王强发现他新买不到两个月的车被划了,这次距离他父亲车被划不到一个月。而且,12日一早一起被划的数辆车的车主清一色都是拒绝缴费的车主。


“五统一”未统一马路边石上下全收费


10月16日晚7时多,记者来到了沈阳市于洪区怒江北街桃源欣城小区西门。小区很大,居民表示,小区内将近70栋楼,小区内的车位很少,早就没有了,大部分业主的车辆都会选择停靠在小区外的停车场内。这个停车场到底有多少台车缴费,业主说不清楚,他们告诉记者:“桃源欣城小区一圈的停车场至少停了几百辆车,每辆车每个月150元,这个价格要比园区内每月120元的价格要高,关键是停车场收了150块钱,白天没人看车。”


记者将采访车刚开上路边石,一名身穿“停车收费”马甲的男子骑车盯着记者采访车辆。在采访车停在小区西门北侧门市门前规划的车位内后,收费员表示收费。“多少钱啊?”记者问。“你停多长时间啊?”收费男子问。“两三个小时吧!”“2块钱!你要是停一夜5块钱!”收费男子边说边收钱并给记者一张停车发票。记者看到停车发票上的公章为:“沈阳市于洪区保安服务公司”。


记者下车表明身份,骑车收费男子称:“我们什么手续都有……”随后就骑车离开。


见到记者采访,路过的小区居民纷纷抱怨说:“他们马路牙子上面下面都收钱,下面没画车位的也收钱,关键是这个时间有人收钱,一会收完钱晚上就没人管车了。”


记者看到,在桃源欣城西门外的路边石上面停靠大量私家车,就连边石下没有画停车位的路面上也密密地停着轿车。


岗亭没到位 监控没安装公示牌残缺不全


骑车收费男子用对讲机找来了停车场的保安负责人马队长。马队长给记者出示了几张复印件称:“我们的停车场叫赤山路停车场,范围是黄河北大街到怒江北街之间的这个区域,手续都在这儿,都有。”


当记者提出要对这些复印件拍照后向相关部门比对真伪时,马队长拒绝了记者的拍照要求。“没有岗亭没有监控没有公示板,五统一没做到收费却提前了?”记者询问。“西门这边刚开始收费,岗亭还没到位呢,快了。监控没上,但小区正门那边有监控,公示板我们这里设立了,就在西门旁边。”


马队长带着记者去看立在西门的收费公示。这处公示牌立在一棵小树上,正面被撕扯,露出底下的铁皮。这处收费公示板是打印出来固定在PT板上最终固定在铁板上的。


公示板背面虽然被破坏但还会看到一些该停车场信息。“停车场编号:于洪2-022,泊位:210台,位置:于洪区赤山路12号,车型:小型。”而经营单位,投诉电话等信息已经被破坏掉。“一共审批泊位210个,你们这里一共收取多少车的停车费?”记者问。马队长没有直接回答。“马路边石上的车位应该属于该小区物业所有吧?因为这些车位应该是在小区红线以内,你们有权力收费吗?”“下面我们不收费,我就是打工的。”马队长没再回答记者的其他问题。


马路边石上属于产权单位凭什么停车场收费


在桃源欣城西门外的车位都分布在每一个小区住宅楼下的商铺门前,一些商铺在停车位上放置了物品保障自家的车位。“按理说我是这个商铺的所有者,门前的车位都应该归我们先使用,别的区根本就不允许把马路牙子上面的车位变成停车场收费啊!”


车主意见很大,对于停车场收费的权限他们纷纷质疑:建筑红线以内的区域归建筑产权单位所有,不应该归停车场的人收费。


于洪公安分局交通科:停车场已被停业


昨日下午4时20分,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交通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赤山路停车场所暴露出的问题,已经勒令该停车场停业整顿。“在停业整顿阶段我们还要求停车场必须安排看护人员继续对停靠的车辆提供看护服务,我们也派相关人员对停车场进行调查,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交通科工作人员说。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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