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男子瓦房店探亲 住宿“与鼠同眠”被逼交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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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5789 | 回复0 | 201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庆节前,大连瓦市消协陆续受理了几起有关住宿消费纠纷的投诉,这些纠纷均由当事酒店宾馆服务设施缺陷、违反服务承诺、服务行为不规范所致,虽然纠纷金额并不是很大,但却让消费者挺寒心。


胶水粘的水壶盖开裂


愣是赖顾客给弄坏了


节前,到瓦房店走亲戚的刘先生入住一家宾馆,交付100元押金,住了三天退房时,服务人员以房间内电热壶壶盖损坏为由,要求刘先生赔偿60元钱才能返还押金。刘先生说,这个电热壶的壶盖在自己入住前就已损坏了,有明显胶粘的痕迹,不应该由他来赔偿。尽管他百般解释,但宾馆服务人员不予理会。无奈之下,刘先生拨打了12315。


瓦房店市消协工作人员经查实,这个壶盖的确用胶水粘过,而且不是新碴口。刘先生入住客房时,宾馆服务员并没有向刘先生事先说明情况,宾馆方面在这起消费纠纷中负有主要责任,最终使宾馆负责人认识到故意设局诬赖消费者的做法有悖情理、违反法律,收回无理索赔要求,退还了住宿押金。


住在旅馆的第四天


发现床下有老鼠洞


黑龙江郑先生节前到瓦房店探亲,就订了家旅馆准备住上一个“黄金周”,住到第四天晚间,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将他惊醒,打开灯一看房间地板上竟然有一只老鼠飞快蹿到床下,他俯身查找,发现床下墙根处有个鼠洞……郑先生睡意全无,当即找到旅馆业主,要求退房并拒付住宿费。旅馆业主只是向郑先生轻描淡写地做了道歉,却逼迫其按照58元/日缴纳四天住宿费,否则就不让其离开旅馆。郑先生被迫全额缴纳了住宿费。


事后,郑先生将自己的遭遇投诉到了瓦房店市消协,消协工作人员联系上了当事旅馆业主,指出其提供的住宿服务存在缺陷,有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消费者赔礼道歉、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当事旅馆业主和郑先生达成和解协议,向他郑重道歉,并返还其单日住宿费58元。


宿费订房时280元/日


退房涨到330元/日


消费者梁女士在某宾馆以280元/日的价格预订了一间客房,并预付了三天宿费。住满三天后,9月4日,梁女士要退房,该宾馆吧台收银员却要她补交宿费差价,原因是“客房住宿费已经涨了50元,由280元/日涨到330元/日”。


梁女士将自己的遭遇投诉到了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当即赶赴某宾馆了解情况,查明事实,召集当事双方当面协调,并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宾馆业主向梁女士表示道歉,并按照当初承诺的宿费价格(280元/日)收取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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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住宿定金和订金差别大


一。敢于对住宿行业中的“霸王条款”说“不”,如 “投宿宾馆必须在中午12点之前退房,否则按全天收费”等,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二。住宿时要明确收费项目。要求经营者出具价目单,弄清楚每一项服务的具体价格,注意房间内的设施是否已经损坏。此外,在预订客房时,要注意缴纳订金或定金的区别。订金是预订性质的预收款,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实际损失索赔。商家在最后结账时,消费者的订金可作抵充。定金是具有法律性质的预收款,消费者违约,定金将被商家没收。如商家违约,要双倍偿付给消费者。因此,消费者在支付预收款时,一定要在订单上写明是订金还是定金。

三。消费者要留心收集自己权利被侵犯的相关证据资料,比如合同、发票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没有发票,消费者就无法证明是在这家宾馆酒店住宿,其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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