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聋哑人租房招人吸毒 照顾其生活的聋哑女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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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067 | 回复0 | 201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1岁的聋哑人老李与毒品打交道有年头了,因为容留人家吸毒他被判过缓刑;又因贩卖少量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被判拘役7个月。出来了,他还干这个。


他有个特点,招过来吸毒的都是聋哑人,为这特意租了房子。老李生活能力差,雇了一个50来岁的女聋哑人张大姐照顾生活,做做饭收拾收拾卫生。这位大姐对毒品不陌生,因为容留他人吸毒她也被判过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


去年12月的头20天,老李请聋哑人过来“享受”,多个聋哑人也好这口,过来吸了。老李卖给这些人的价格是100元0.1克,这价格可够高的,可瘾君子毒瘾一上来,“痛不欲生”啊,不计价格高低了。负责照顾他生活的张大姐看到老李忙,帮点忙吧,虽然没有什么额外好处,但她还是帮着分装过1克冰毒,还帮老李卖给吸毒者2克冰毒。另外,她还帮着收过毒资。说是帮忙,案发后可就不是这么回事了。


警方接到举报端了这个吸毒窝点,现场收缴6.1克冰毒类毒品,再一查,老李累计向前来吸毒者卖过约20克冰毒,张大姐帮着收过3万元毒资。


这贩卖数量不算大,可《刑法》有规定:有此类前科的又屡教不改,重判;多次向多人贩卖,虽然数量小,也是从重情节。至于张某,帮着卖也是贩卖毒品,还窝藏毒资,加上有前科,也要重判。


结果


今年8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4个月;张某犯贩卖毒品罪、窝藏毒品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两人各处罚金15000元、3000元。


编辑点评


跟一个依靠毒品谋生的人厮混在一起,又能学出点什么好呢?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走正道者叫志同道合,去邪路者叫臭味相投。说白了,人和人在一起厮混久了,自然就会彼此熏染,形成某种化学作用,成为同道中人。


只要人们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中生存,有时连自己都不自觉地成为环境的产物,形成或好或坏的脾气秉性,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的,实在是少之又少。


现在开庭,看庭前人来人往。


你或许是过客,或许是看客,或许是证人,或许是唇枪舌剑的正反方,拨开证据的迷雾,是非的权衡……


庭内,你或许就是那个有故事或者有事故的人;庭外,那些有故事的生活中,你或许照见了你自己。


无论你是谁,当法槌敲落,宣判抵达,让我们共同呼唤心底的正义和庄严。


现在开庭,且听下回分解。




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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