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丹东八旬老母将儿子告上法庭 要求其归还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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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709 | 回复1 | 2013-9-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谁给我伺候走了,那2万元存折就是谁的。”老伴死后,刘老太跟四个子女定下了这样的规矩。


由于生活琐事,在二儿子家住了一年后,刘老太转而投奔大儿子,没想到有2万元存款的存折不见了,随后,刘老太将儿子告上法庭。


王某家住丹东市五龙背镇,在父亲去世后,他与其他三个兄弟姐妹达成协议,照看年过八旬的母亲刘老太,其他兄妹每年会出1000元作为母亲的赡养费。


刘老太曾当着子女面表示,自己有一个2万元的死期存折,在她死后,这个存折就留给照顾她的那个子女。从刘老太跟王某住在一起时,这个存折就一直由儿媳保管。


今年,由于生活琐事,刘老太在二儿子王某家住的很不愉快,四个子女协商后,决定由王某的大哥赡养老人。


就在“交接”的过程中出了岔子,老人的工资卡以及低保等都顺利移交,2万元的死期存折却不见了“踪影”。


“那个存折和700元的利息,我一并都给了大哥。”王某一口咬定,存折不在他夫妻二人的手中,而王某的大哥却表示,从未收到过存折。几人争执不下,老人一气之下将王某告上法庭。


法庭之上,刘老太其他两名子女作证,王某并未将存折交给大哥,尽管如此,王某仍不认账,致使庭审调解未果。


在审判前一刻,五龙背法庭庭长孙晶仍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再次坐下来协商,“你们本是母子至亲,不要用这冰冷的判决,割断一家人的亲情。”


最终,王某和妻子见事情已成定局,决定接受调解,承诺分两次将钱还给母亲,根据双方调解意见,法院制作了调解书,王某将按约履行全部款项及案件受理费。


今年5月1日,王某先支付了10000元,近日,他又将剩余的10700元补齐。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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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逆不道,再说了拿人钱财不归还,属于非法占有,应该判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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