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玩六合彩,为了还赌债,她们借高利贷。昨日,因涉嫌诈骗4000余万元,她们坐在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39岁的龚月和38岁的闻烨都是2004年调到沈阳市和平区一个街道办事处。
2008年8月,闻烨接触到了六合彩,龚月也跟着买,一开始两人只玩几元钱的,后来一次下注金额达到一两万元。很快,闻烨欠了10多万元,追债的人甚至跑到了单位。龚月输的钱也有几万元。
她们开始借高利贷。“就是在报纸上看那种无抵押借款、小额借贷等小广告。”因为有着事业编的身份,两个人的钱借得非常顺利,“到单位看一眼,然后我们之间担保一下,几万元就借到了。”
一个月的期限到了,两人继续借钱,“但这次需要扣掉上次的利息,拿到手的比借条上的少1万元。之后就是拆东墙补西墙,翻开报纸,随便找一个放小额贷款的电话,也不用抵押,只要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就行。”
2012年2月,两人被刑拘。同年3月被批准逮捕。2012年12月,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认定,两人在2008年11月到2012年1月间,虚构经营生意等事实,并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在沈阳市先后骗取22名被害人共计4025.25万元。其中两人共同诈骗1520万元,龚月单独诈骗2004.45万元,闻烨单独诈骗500.8万元。
昨日,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两人的律师均为她们进行了无罪辩护。“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她们一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没有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她们并不是诈骗行为,仅仅是民间借贷行为。她们向这些高利贷放款人借高利贷,有借有还,有的还款数额远远大于借款数额,这怎么能认定成诈骗呢?”律师表示。
本案审理将于下周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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