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2007年的事,中年市民张某知道一家大型购物公司需班车服务,心动了,想干这个。承办此事的人需要有单位,张某找办假证的私刻一枚大连某旅行社公司国内部印章,拿着这枚印章张某说自己就是这个单位的,这事成了。双方签订租车协议,张某雇了司机李某,由李某开着一辆套牌大客车为这家购物公司提供班车服务。
2008年6月28日,李某开着大客车行驶时,把一个行人双脚轧伤了,伤得挺厉害。出了事故要赔的,张某打起了弄保险金的主意。不过,这事有难度,你想想,大客车是套牌车,司机李某还没有开大客车的资格,这可咋办。有办法,这不是一辆套牌车吗?张某找到所套用的车牌大客车车主管某,两人是朋友,要不然管某也不能让张某套自己大客车车牌。张某提出,让管某的车冒充肇事车辆,这样就可能骗得保险金了。管某一听,虽然没啥好处,可一拍胸脯,行,都是朋友,这事就这么干了。
光做到这点还不行,肇事司机李某没有驾驶大客资格,张某指使他雇用的另一名司机庞某来顶替李某,因庞某有开大客的资格。这还不行,张某还以庞某名义伪造一份《道路运输人员从业人员资格证》,理赔时这证必须有。
管某的这辆大客车挂靠在一家旅游服务中心,既然有挂靠关系,就以这家旅游服务中心的名义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受案了,一套程序走完了,这事还真成了。张某骗到13万多元的保险金。
这事办得不地道,最后露出了破绽,保险公司报案了。2011年5月,张某被警方逮着,管某听到警方传唤,自己到案。这时节,张某还因另外一起诈骗案进去了。同年末,张某因一起诈骗案被判8个月。期满了,这起诈骗保险案又接着审。张某把赃款都退返给保险公司了。张某为签合同私刻印章的事也发作了。
庭审时张某和管某不但认罪,还都表示悔罪。
法庭一查,张某还协助警方抓到另一名刑案的嫌犯,有立功表现,轻点判吧。
结果
今年6月,中山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张某犯保险诈骗罪、犯伪造公司印章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5年3个月,罚金4万元。管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刑4年,罚金2万元。两人服判,生效。
编辑点评
这正是:朋友做扣玩套牌,大客班车开起来;心知肚明实不该,李逵李鬼是一派;李鬼肇事致伤害,李逵“仗义”站出来;骗得保金终败露,刑期刚满接着来。 两个朋友间心照不宣套牌对方的车实现“双赢”,导致被忽悠的保险公司一方被坑保费,套牌车违法套牌就罢了,还拉进来被套牌车一起作假,真是防不胜防。
车牌是假的,号称所在单位的旅行社印章是假的,肇事司机的行车资格是假的,不知道张某的生活中到底有多少事是真的,一系列的假编织到一起,成为今天张某所犯一切罪行的根源。
这也难怪,频繁造假行骗的人,连案发也是一件连着一件,只因说过的谎犯过的案太多,坐牢都坐不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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