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8日上午,年近6旬的的哥老马开出租车拉上乘客周女士上道了,走到金家街附近,周女士让的哥调头,意思是快到目的地了。这处有双黄钱,老马继续前行一段,绕到标志允许调头处才把车头调过来,周女士觉得的哥故意绕道,指责的哥。
双方都不冷静,为这点事吵吵起来了,接着有了肢体接触,老马是条汉子,力气大,一把将周女士推倒了。
这下可坏事了,周女士当即痛得叫出声来了。有人报警了,老马觉得没啥大事,敢做敢当,原地等着。
警察过来了,事情经过不复杂,周女士先去看伤吧。
事后法医鉴定,周女士左侧尺、挠骨骨折,轻伤。轻伤以上伤情,这可不是治安案件,老马被取保候审。上了法庭,马某请了两名律师为辩护人。
马某赔给周女士5万元,得到了谅解。
结果
今年7月下旬,沙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马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
编辑点评
会开车的人都应该明白,道路交通有着详细而严苛的规则,不是随心所欲地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一个懂得遵守规则的的哥,因为不懂规则或不守规则的女乘客对其守规则的指责,动了气,情绪带动之下,将对方推倒,最终赔进5万,让人觉得有点冤。
尽管老马赔了钱又被判处缓刑,这是他对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的代价,但是谁又能说那位无理取闹强令的哥违反规则的女乘客,不应该受到谴责呢?
规则面前,谁都没有指责他人的权利,即便你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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