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3岁的大宝要么躺在床上,要么被抱在母亲的怀里,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坐、站立和行走。
其实,大宝在娘胎里时就是个高度畸形的孩子,但大连两家医院的超声检查都没有发现,才导致这个畸形儿的出生。日前,经司法鉴定,两家医院因为存在误诊,法院判处共同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1万元。
婴儿先天没有胯骨
“我带着大宝去北京的两家医院检查,结果都是一样,北京儿童医院的大夫告诉我,再不用带着大宝四处求医了,这病根本治不了。 ” ——爸爸王先生
2009年9月18日早上6点,33岁的乔女士迎来了自己的宝宝,她强顶着麻药的药性,询问医生:“男孩还是女孩?”从医生嘴里得知是男孩后,她微笑了一下,可就在这时,一位护士忽然喊了声“哎呀妈呀”,之后乔女士在麻醉下什么都不知道了……
生活中的大宝很可爱,但他的身体在胯部塌了一个坑,双腿从上到下很不正常地越来越细,两只小脚向内翻着,明显畸形。“他没有胯骨,屁股很小,大便无力,基本都要我拿手给他抠,小便也失禁,到现在还在用新生儿用的最小号尿不湿。都快4岁的孩子现在不会走路,却连坐都坐不稳,玩的时候,只能一手拿玩具,一手撑着床。”乔女士说。
父亲王先生说,大宝是在瓦房店出生的,一出生,医生说孩子畸形,建议到大连市内医院检查。他立即打车带着刚出生的大宝赶到市内一家医院,但大宝太小了,没法拍片检查,只好等大宝满月后再检查。检查结果让王先生痛苦异常,大宝“骶骨、尾椎、双侧髂骨均缺如或部分缺如”。
做三维彩超说没问题
“大宝这一辈子算是毁了,他现在还不懂事,将来要是懂事了可咋整?说句不好听的,大宝连坐都坐不稳,将来我和他妈走了,他自己怎么活啊?”——爸爸王先生
“如果没有孕检也就自认倒霉了,可我们连最先进的三维彩超都做了,这医院不是坑死人吗?”乔女士有些愤怒。原来,在乔女士怀孕16周时,她曾到市内一家妇幼保健院做过一次孕检,黑白B超显示胎儿“脊柱不连续,骶尾骨显示不清”,医生建议到更权威的医院检查。
当天乔女士就来到更权威的某医院检查,该院医生称,该院的三维彩超非常先进,可以筛查胎儿的多种畸形,不过最佳检查时间应该是在怀孕24周时。
2009年6月18日,在忐忑地等待了两个月后,乔女士来到上述医院做三维彩超检查。因为担心之前的检查结果,她特意跟医生说之前检查说胎儿脊柱不连续。三维彩超检查结果出来后,乔女士长长地出了口气——脊柱连续,彩色多普勒测值正常。“2008年我怀过一个孩子,但我在公交车上跌了一跤,孩子流掉了。所以怀了大宝后,我们特别重视。三维彩超说大宝正常后,我就安心保胎,可结果……”乔女士说。
孕检医院判赔51万
2010年9月9日,王先生和妻子起诉医院,他们认为,医院漏诊已经构成医疗事故,应承担全部责任。
今年2月27日,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两家医院辩称,大宝的自身残疾不属于卫生部要求产前检查的必须检出的6大致死性疾病,因此司法鉴定应承担漏诊过错责任明显过重。同时,大宝残疾系先天所致,与两家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同意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大宝的代理人、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田雄英表示,脊柱畸形检查是产前超声检查中的必检项目,在产前超声检查中,只要医生尽到一般注意义务即可发现。可某医院在乔女士怀孕16周普通超声检查中已发现胎儿有脊柱不连续、骶尾骨显示不清的情况下,仍在档次更高、价格更高的三维彩超检查中确认胎儿无畸形。该过失行为直接导致本可终止妊娠的机会的丧失,使患有高度残疾的婴儿出生。
日前,沙河口区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大宝伤残虽是先天自身发育所致,但两家医院给乔女士做超声检查时未能尽到勤勉、忠诚履行职责的高度注意义务,对过错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义务,判定两家医院共同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51万多元。
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