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沈阳夜班的哥酒驾被抓 拘留15天终身禁驾营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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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014 | 回复0 | 2013-7-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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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郭某酒后驾驶,被交警逮个正着



交代喝了4瓶啤酒 被吊销驾照、罚款5000元、拘留15天,终身禁驾营运车辆。


推杯换盏后,三个好兄弟8瓶啤酒下了肚,可郭某还是去启动了路旁的出租车。


不料被巡警逮个正着,这回代价可不小,这辈子都不能再当的哥了。


7月1日3时40分,在东北大马路与东辽街附近,一辆正在向后倒退的出租车引起大东交警大队夜巡民警的注意。


大东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刘德军介绍,见出租车倒车,巡查民警立即上前盘查,抽血检测发现驾车的郭某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71.6mg,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交警部门介绍,郭某是一名夜班司机,并且是车主,隶属于沈阳市某出租车公司。


郭某交代喝了4瓶啤酒,事发前就在被查地点附近与两名朋友一起喝的酒,三人一共喝了8瓶啤酒。郭某的另外两名朋友中还有一人是出租车司机,但被抓时郭某在开车。


交警部门表示,郭某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属于比较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性质比较恶劣。


交警部门对其的处罚结果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终身禁止驾驶营运车辆。


■记者手记


幸运的是,丢失的仅是一份工作


喝酒很多时候被看做是一种人际交往的“必需课”,然而将这堂“必需课”上升到生死的高度时,酒可能就变成了一剂毒药。


从另一个角度看,的哥郭某是一个幸运儿,因为他只是因为酒驾丢失了一份工作,而很多人却因为酒驾丢了性命抑或是夺取了他人的生命,假如郭某因酒驾引发重大事故,想必他会更加追悔莫及,或者连想象的权利都没有了,“喝酒莫开车,开车莫喝酒”,请珍惜生命,远离酒驾。


■对话


郭某:不开出租,这个岁数还能干啥


昨日14时30分许,在大东交警大队审讯室里,郭某始终低着头连连叹息。


记者:作为一名的哥,不知道喝酒开车危险吗?


郭某:我马上要交班了,就等着白班来取车。


记者:平时喝酒吗?


郭某:有时也喝点,但喝酒我都打车去打车回。


记者:那这回你为什么还要开?


郭某:我合计停在路边是违停,所以想把车停进路边的胡同里。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开出租车的?


郭某:我1997年就开始开出租车了。


记者:以后不开出租了,准备干点啥?


郭某:这么大岁数了还能干啥!


记者:开出租是家里惟一经济来源吗?


郭某:是,我一直开出租,我媳妇下岗,孩子刚大学毕业,(6月)25号才回来。


记者:现在有什么感悟?


郭某:我现在真的很后悔,但后悔有啥用!


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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