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男子杀害老乡伪造矿难 假扮死者女婿骗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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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184 | 回复0 | 2013-7-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他们先用木棒打死老乡,制造出矿难事故假象后,再冒充死者的女婿与矿主谈判,骗来12万元赔偿。


被告人张某以犯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被告人许某和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和有期徒刑13年。


昨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表示,这起案件在2012年曾经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为由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8年。一审宣判后,3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末发回重审。此次是葫芦岛中院重新审判后的再次一审宣判。


案情回放


被告人张某、许某和张某某都是38岁,均为重庆人。张某在2005年中秋节前带着老乡“汪某某”来到葫芦岛市连山区钢屯镇的一个钼矿打工,并一起到钼矿井下作业。


2005年9月18日是中秋节,许某招呼张某、张某某等几个老乡都来到家中过节。有人提到如果发生矿难造成人员死亡,矿主能赔偿10多万元。张某和许某等人听后,共同预谋将一起打工的工友“汪某某”骗到矿井巷道内打死,伪造矿难假象现场向矿主索要死亡赔偿金。


几个人预谋后,次日早晨,张某将“汪某某”带到矿井下,趁“汪某某”干活不备之机,手持木棒照其头部击打2下,“汪某某”倒地后,许某等2人又持木棒先后照其头部以及身体部位打击,致“汪某某”当场死亡。张某等人随后立即用矿石掩埋尸体,伪造成矿难事故。


作案后,张某以死者“汪某某”是其岳父为由,伙同许某、张某某等人骗取矿主12万元。张某分得赃款6.5万元,许某和张某某各分得1.5万元。同案另外2个人获得赃款1.5万元和5000元,此外大家共同挥霍5000元钱。


张某供述说,“汪某某”是他的老乡,但究竟具体叫啥名不知道。

“我以汪某某女婿的身份与矿上负责人谈判,达成协议后将死者火化了,后来我将汪某某的骨灰扔到一个火车站路边的沟里。 ”


警方分别于2011年8月和9月将张某、许某抓获;张某某在2012年1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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