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锦州寡妇登电视征婚广告 遭应征男子上门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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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167 | 回复0 | 201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锦州黑山女子刘娟中年丧夫后一直寡居。2012年3月15日,她在朋友的劝说下于当地电视台登了一则征婚广告。广告登出第二天便有了应征者,一名自称沈广财的北镇男子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处对象”,随后二人便通过电话交往起来。


几次聊天后,两人间变得无话不谈。有一次刘娟手机欠费,沈广财主动替其交了40元话费。这让刘娟对其好感大增,认为他可能就是自己的“白马王子”。随后二人感情迅速升温,刘娟更是主动提出见面的要求。


2012年3月22日,两人来到了相约地点,可见面一瞬间事情就发生了变化。


刘娟心里对沈广财的期待很高,可面前这个人让她的心凉了半截:个头不高,长相一般,这和“白马王子”形象相去甚远。


回家后,刘娟越想越觉得沈广财面相丑陋,于是她给沈广财回了电话:“咱俩到此为止吧。”


沈广财一听就急了:“大哥对你差啥呀?你死活也得跟着我。”不愿多说话的刘娟直接挂了机。


电话被挂断,沈广财很生气,再想起自己还替刘娟交过40元钱的电话费,他觉得“被耍了”,决心要“报复”。


黑山并不大,沈广财靠着各种关系很快“人肉”出了刘娟的家庭住址。在上门报复前他还不忘给刘娟打去恐吓电话。


2012年3月24日下午1时,沈广财翻墙跳进刘娟家院内,用力将屋门晃开,并在屋子里找到了刘娟。几句话后,沈广财一把将刘娟推倒在床上,一边用手掐住她的脖子一边撕扯其衣服。


由于力气不支,刘娟无法反抗,只好顺从了沈广财。可在紧要关头,沈广财却因生理问题没能如愿得逞。气急败坏的他穿好衣服,要回了40元电话费后逃离了现场。


此时的刘娟如经历了一场噩梦,没想到电视征婚竟招来一个色狼,使自己遭遇如此欺辱。痛定思痛,她鼓起勇气,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将沈广财刑事拘留,随后依法执行逮捕。


日前,黑山县人民法院收案后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广财违背妇女意志,以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因生理问题系强奸未遂。故依法判处沈广财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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