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话题] 希特勒向东扩张的起点——《慕尼黑协定》签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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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588 | 回复0 | 201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九三八年九月二十九日至三十日凌晨,英国、法国、德国和意大利的国家领导人签订了一项协定,将捷克斯洛伐克的苏台德地区割让给德国。达成这一协定的是英、法、德、意四国领导人,他们毫无顾忌地将捷克斯洛伐克政府排除在外。这项协定以他们举行会议的城市名字命名,在历史上称为《慕尼黑协定》。




希特勒向东扩张的起点





一九三七年十一月五日下午,柏林举行秘密会议,决定德国未来的政策。参加这次会议的除了国家元首希特勒外,其他成员大都是军人。有作战部长勃洛姆堡元帅、陆军总司令弗立契上将、海军总司令雷德尔上将、空军总司令戈林上将,此外就是外交部长牛赖特。这个时候,希特勒忠实的外交部长,香槟酒商人出身的里宾特洛甫还没有上任。




此时,纳粹上台已有五年时间。希特勒认为,在这五年中,德国的实力和军备都已经取得了在欧洲大陆的领先地位。但是,德国的未来不能靠经济上的自给自足方法,也不能用增加在世界工商业中份额的办法来保证,关键是地域问题,是争取德国“生存空间”的问题。因此,解决的方法就是要扩张德意志帝国的疆界。




会议的结论是,扩张的第一步就要立即调整大德意志帝国,使其扩张到中欧。从那里,德国就能够取得粮食供应、原料和人力,作为进一步向东——向波兰和乌克兰富饶的土地进行军事远征的准备。因此必须把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弄到手,作为更大征服的前提。




一九三八年三月,奥地利被吞并,成为德国的一个省。




奥地利是在希特勒的武力威胁下被吞并的。同时,这个吞并过程又是以不发一枪的所谓“和平”方式完成的。对奥地利的吞并使德国的领土扩大了百分之十七,人口增加了百分之十,工业生产能力提高了百分之四~五,播种面积提高了百分之三十。德国也因此控制了中欧的战略要地,并且可以在公路、航运、铁路各方面对整个西南欧的交通进行军事上、经济上的控制,形成了对捷克斯洛伐克的战略包围。希特勒轻而易举地取得了战略上的成功,而英、法、美对此除了故做姿态的虚弱抗议之外无所作为。到四月初,英、法、美相继承认了德国对奥地利的吞并,撤回了驻奥地利使馆而代之以驻维也纳领事馆。




软弱的国际反应鼓励了希特勒的野心,他把扩张的下一个目标直指捷克斯洛伐克。而且,希特勒早已选定就拿苏台德地区日耳曼少数民族问题开刀。





捷克斯洛伐克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奥匈帝国的基础上新生的国家。根据《凡尔赛和约》,战前的奥匈帝国被六个国家所继承,除奥地利和匈牙利以外,还有新生的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此外,意大利和波兰也从原奥匈帝国得到了一部分领土。




新生的捷克斯洛伐克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一千四百多万人口中,捷克人和斯洛伐克人共有九百五十多万。此外,国内还有五百多万少数民族,其中又以日耳曼民族为主。当时,捷克境内的日耳曼人大约三百五十多万,集中居住在捷西部与德国接壤的苏台德区。




苏台德地区位于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地区的边境,是一个浅山区,这里以及周围的山区在对德防御上有一定的意义,同时也是捷克久已经营的对德小马其诺防线的一部分。




虽然苏台德区居住着近三百万讲德语的日耳曼人,但在巴黎和会上,捷克斯洛伐克的创始人,第一任总统马萨里克和当时的外长贝奈斯〔慕尼黑协定签订时的捷克斯洛伐克总统〕还是坚持认为,新的捷克斯洛伐克国家需要一道天然的山脉边界作为防御之用,而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已形成了一个不应拆散的历史的和经济的单位。况且,他们还强调,由于在许多地区捷克斯洛伐克人和日耳曼人都杂居在一起,所以不能按照明确的语言界限来划分边界。就这样,马萨里克和贝奈斯赢了这一个回合,将苏台德区划归捷克。而在得到苏台德区的同时,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就必须正视这一地区复杂的“少数民族”问题。




当然在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地区的日耳曼人除了在历史上曾经作过神圣罗马帝国的臣民之外,从来没有处于德意志帝国的统治之下。但是,领土的变更仍然使他们日耳曼民族属性的认同感受到了冲击。毕竟与以日耳曼人为主体的奥匈帝国不同,在捷克斯洛伐克,他们成了少数民族!但是,即使这样,在捷克斯洛伐克历史的头十五年,苏台德地区的日耳曼人还是很少制造麻烦的。他们也确实得到了比中东欧其他少数民族较好的待遇。与其他国家里的少数民族的情况相比,他们的不满情绪是较少的。但是,自从希特勒上台以后,这种不满的情绪马上就被煽动发展起来。他们以苏台德德意志人党为代表,领导人就是康拉德·汉莱因。从一九三三年起,苏台德德意志人党就开始和德国纳粹党保持联系。并且接受德国纳粹党的经费。




到一九三八年的前后,苏台德德意志人党看起来就更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纳粹党,而汉莱因也更像一个苏台德地区的“小元首”。就在一九三八年的三月,在苏台德区举行的庆祝奥地利并入德国的游行中,苏台德德意志人党的党徒们拥向汉莱因的座车,为的就是哪怕摸一摸车门把手或是车的脚踏板,或抓住他的雨衣或亲他的手。这种场面,向来只是在德国元首经过时才会出现。





很显然,苏台德德意志人党和汉莱因是把纳粹德国作为所有日耳曼人的保护者,而抛弃了对所在国捷克斯洛伐克的认同。同时,在柏林面前,则又把自己打扮成捷克境内被压迫的少数民族的卫士,并继而提出了苏台德日耳曼人自治的要求。这一点正好和希特勒的扩张政策合拍,为希特勒吞并捷克提供了最好的借口。




元首需要一个契机在轻而易举地征服了奥地利之后,希特勒将目光对准了捷克斯洛伐克。但元首需要一个由苏台德人自己发端的契机来执行自己的计划。




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苏台德德意志人党的领导人汉莱因被召到柏林,希特勒接见了他,就在这次会见中,希特勒和汉莱因讨论了新行动的基础。希特勒说,德意志人党现在必须认识到它已经获得了一个有七千五百万人的民族〔指德国的日耳曼民族〕的支持,七千五百万人不能容忍捷克斯洛伐克政府继续压迫苏台德区的日耳曼人。因此,党〔指德意志人党〕必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并且要在伟大的解放戏剧中演好自己的角色。党的任务是向布拉格政府提出必要的要求,保证党获得它所向往的特权。




心领神会的汉莱因回到他在阿舍的总部后,马上拒绝了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关于少数民族条例的建议。




四月二十四日,他在卡尔斯巴德(现卡罗维发利)提出了苏台德地区日耳曼少数民族的“合理要求”——卡尔斯巴德纲领。这个纲领不仅包括了苏台德区德意志人自治的苛刻条件,而且为进一步向捷提出领土要求打下了基础。它的要点主要包括:不承认德意志人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少数民族地位,要求德意志人和捷克人完全平等;通过立法在苏台德地区建立一个德意志区,实行完全自治;德意志区全部官职由德意志人担任;结束苏台德德意志人自一九一八年以来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释放纳粹政治犯等等。而且,汉莱因还在以后的讲话中表示,捷克斯洛伐克必须完全改变其与法苏结盟的对外政策,废除它同法国、苏联所签订的盟约,转而完全依附于德国。汉莱因明确提出要求:“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必须完全改变其对外政策”。因为他认为“捷克迄今为止的外交政策已把该国置于与日耳曼民族为敌的地位。”




对于元首来说,这些“合理要求”是由捷克斯洛伐克日耳曼少数民族自己提出的而不是由德国直接提出来。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样,一旦布拉格政府拒绝这些要求,他就成功了。他就可以以“所有日耳曼人的保护者”的身份出现,他就可以达到既定目标。事实也正是这样发展的。





但是,对于捷克斯洛伐克来说,它是无法同意这样的纲领的,哪怕是作为谈判的基础。正如一个研究慕尼黑协定的专家所评价的:任何政府都不会心甘情愿地欢迎特洛伊木马进入它的城内,而且还要喂它草料。




布拉格在苏台德区德意志人自治的问题上所能作出的让步不能使柏林满意,这是希特勒早已预料到了的。何况他的野心也决不仅限于苏台德区。因此,在三月末苏台德区的问题首次冒出来之后,德国就一直没有放弃对捷克进行军事占领的决心和准备。




而且,从五月以后,希特勒在德、捷两国边境集结军队的意图和行动都日益明显和加强,中欧的局势紧张起来。




中欧的紧张局势使英、法领导人如坐针毡。




纸面上的安全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约翰·惠勒·贝内特在其著作《慕尼黑——悲剧的序幕》一书中写到:几乎没有哪个国家得到过用白纸黑字写着的、不受侵略的保护,比一九三八年春天的捷克斯洛伐克在纸上得到的保护更完整,更牢靠的了。





贝内特在他的书中还曾评论道:捷克斯洛伐克问题事实上间接证明了“条约迷”的荒谬。他说,在两次大战之间的那些年代,“条约迷”把欧洲折磨得够苦的了,一旦条约和大国的压倒一切的其他利益相冲突时,条约的神圣性就荡然无存。捷克问题的结果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捷克斯洛伐克是中欧地区工业相对发达的国家,但面对强邻并没有足够的军事实力自我保护。只好把国家的安全寄托在集体安全体系之上。为此,捷克斯洛伐克的设计者和建筑师马萨里克和贝奈斯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他们呕心沥血,精心筹划,为捷克斯洛伐克在战后国际安全体制中寻找最佳的立足点。通过一系列“条约”为国家构筑安全的堡垒。




但是,客观地说,正是在他们寄予厚望的盟国的帮助下,希特勒德国埋葬了他们的祖国。从这一点上看,这更是一场悲剧。




捷克斯洛伐克是国际联盟的成员国,根据国联公约第16条的规定,当它在受到武力威胁时,无论威胁来自何方,都将得到国联及其成员国全面、充分援助的保证。其中包括英国和法国。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捷克斯洛伐克和法国签订了《法捷互助条约》。条约规定:如捷克斯洛伐克或法国和德国之间为维持普遍和平所缔结的保证不能履行而遭受损害时,法国和捷克斯洛伐克按照国际联盟盟约第十六条行事,相互约定彼此立刻给予支援和协助。




一九三五年五月,捷克斯洛伐克又和苏联签订了一项类似的条约——《苏捷互助条约》。根据这项条约,一旦法、捷根据条约采取行动时,苏联有义务援助捷克。但是,条约同时又规定,只有在法国对捷履行义务时,苏捷才有义务互相支援。这后一个条件是捷克提出的,主要是怕影响它与英、法两国的关系。





为了支持《法捷互助条约》和《苏捷互助条约》的执行,法国还于一九三五年五月和苏联签订了《法苏互助条约》。目的就在于完成一项包括东北欧各国,即苏联、德国、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和苏联邻近的波罗的海沿岸各国在内的安全协定。两国都保证向遭受德国侵略的上述国家之一给予援助。




作为英、法、意、德、比、波、捷七国一九二五年十月签订的《洛加诺公约》的一部分,捷、德两国之间还存在着一个仲裁条约。在一九三八年三月,德国仍受这一条约的约束。《洛迦诺公约》就曾明确规定,要求英国帮助法国和比利时抵抗任何无端的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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