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病重,母亲有精神障碍,她被当作“孤儿”送往孤儿学校
对于辽阳女子吴永红来说,就这样被照料长大未尝不是好事。从18岁离开孤儿院开始,她却眼睁睁看着被变故拽向另一个方向:
1995年,吴永红回家,父母名下的半间油毡纸平房莫名被卖,原址高楼林立,她突然没了“家”;
从这一刻起,吴永红开始了“讨房”,辽阳市文圣区政府责成文圣区民政局拿出解决方案,表示会想办法为其安排住房;
吴永红开始盼,没想到一盼又过去18年。36岁的她依旧居无定所。28个月大的儿子跟着受苦,光着脚板儿,在亲戚家客厅上蜗居……
让人费解的是,当年究竟是谁准许、以什么名义卖掉了这半间油毡纸平房?
有房契的房子不明不白被卖
吴永红一家4口人,在辽阳市文圣区襄平街道办事处菜市委117组,1987年之前一家人挤住半间油毡纸平房。
1987年,吴永红的父亲吴庆和患肠癌病重,母亲有精神障碍由亲属照顾,姐姐出走失踪,无人照料的吴永红被当作“孤儿”,由民政部门送往朝阳市的孤儿学校。
1995年9月,吴永红回家了。令她大吃一惊的是,半间油毡纸房不见了,原址变成一片楼房,一些老邻居住进了回迁楼。“我家的平房呢?”吴永红向老邻居们打听,听到这样一个说法,“这片儿动迁了,你家的房子被办事处给卖了。”
吴永红的表哥王荣富证实,他曾照料吴庆和1年多,后来吴庆和去世,这半间平房开始闲置。
打扫房子时,王荣富遇到襄平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邢文生,邢文生对他说,“房子不用你们管,由办事处来管,吴永红回来由办事处给找工作、找房子。”
街道办事处先是“管”房子,然后卖房子?吴家人怎么也想不通。
吴永红的母亲姚长萍当时还在世。一份订立在1979年1月18日的买房“契约书”显示,她是这半间平房的主人。“过去买房都写房契,就跟现在房产证一样,房契一直在我姥爷那,房子咋就能被卖了呢?真要处理这房子,可以找我姥爷找我,但没有任何人联系过我们。”吴永红说。
家人们确认,有精神障碍的姚长萍并未委托、授权任何人处理房产,直至姚长萍去年过世。
襄平街道办事处承认把房子卖了
1996年,吴家人开始走上“讨房”之路。吴永红少不更事,年过七旬、满头白发的外公姚广田拿着“契约书”,坚持讨说法。
两年来,老人找过文圣区信访办,向襄平街道办事处要过说法,咨询律师、找证人、给电台、报社写信……
1997年5月16日,《辽阳日报》二版“读者之声”版面刊发报道称,半间油毡纸房确实是被襄平街道办事处卖掉的,该报道提出,事件中尚有疑点解释不清。
房子被卖是谁准许的?
报道称,在吴永红去孤儿院后不久,半间平房被襄平办事处民政助理邢文生卖给同事李萍,价格为1500元。
邢文生承认是卖房人,卖房是因为该房屋存在火灾隐患,他曾向区民政部门汇报,区有关领导到现场看过,区民政局刘玉贤通知,责成办事处民政将此房出卖,作价1500元。邢文生还将此事向原办事处两位领导作了汇报。
但刘玉贤对此说法予以否认,“房子怎么处理是由襄平办事处负责经管的,怎么卖的,区民政局不知道。”
时任襄平街道办事处正、副主任称,“对房子处理情况不清楚,而且也未经领导班子研究。”
买家李萍称,确实买了这半间油毡纸房,“但谁让卖的不清楚”。
邢文生证实,卖房款一部分资金用在军烈属座谈会招待上,一部分交给办事处入账。
记者查阅襄平办事处1988年、1989年两年应收账目,没有找到这笔款项。
承诺给房,18年没结果
针对卖房的“疑点”问题,文圣区政府是否对襄平街道办事处展开调查,吴永红不得而知。
但“讨房”一事有了转机,依照《辽阳日报》报道的说法,文圣区政府责成区民政局拿出了具体方案:
“一、在安排吴永红工作时,先尽可能安排有女宿舍的企业,以便食宿;二、多方寻求解决办法,不局限于襄平办事处,在文圣区所辖的各街道找房源,如有孤老倒出来的房子,一定优先考虑分配给吴永红居住。”
吴永红此后被安排到床单厂上班。她满怀欣喜,开始等待属于自己的住房。
床单厂倒闭后,吴永红自谋出路。在此期间,街道办事处给了她低保待遇,“我有劳动能力,其实不符合低保标准,发低保金的人当时和我说,这笔钱就算是租房补贴了。”
辽阳市行政区划调整,襄平街道办事处由文圣区划归白塔区管理,吴永红的低保待遇今年被“暂停”了。“这笔租房钱没了,那还有谁能管我房子的事儿?我的房子究竟在哪儿呢?”吴永红担心。
记者调查
文圣区政府:两种解决办法
9月13日,针对吴永红反映的问题,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先后赶赴辽阳市文圣区政府、民政局寻访答案。
文圣区民政局白副局长称,听说过这件事,“是襄平办事处的吧!”她说,自己并不掌握事情的具体情况,“这事得和局长汇报。”
文圣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金志勇回复称,区民政局向区里主管领导请示后,对吴永红反映的住房问题提出两个方案供其参考:一是通过信访渠道向区里反映,二是向襄平办事处要说法。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通过当地市、区老干部局等渠道寻访,只找到刘玉贤的联系方式。
昨日下午2时许,72岁的刘玉贤在电话中说,自己记得送吴永红去孤儿学校,但从未责成办事处民政将吴家平房出卖,“办事处处理的房子,怎么卖的,卖多少钱都是他们定的,具体了解还得找邢文生。”
对话
“对公不对私,要用法律维权”
9月13日,吴永红出现在记者面前,手里紧攥着厚厚一沓和“讨房”有关的材料。这些“证实”、“投诉”、“求助”、“律师接谈笔录”材料,大多落款1996年、1997年,那是外公“要房”留下的“痕迹”。老人没能看到外孙女住进新家,在一次摔伤后抱憾离世。
9月13日,当年住油毡纸平房的邻居孙某写下一份证实材料,“吴永红的房屋居住面积和我的居住面积一样大,在动迁过程中被拆掉,回迁给55平方米的楼房(不需添钱),回迁之后,吴永红的房屋未给。”
记者:18年来房子还没要回来,还有信心吗?
吴永红:当年我文化水平太差,啥也不懂。现在我不是小女孩了,我读了大专,还有半年就毕业,也在学法律。
记者:对于你的生活来说,这半间平房究竟意味着什么?
吴永红:我自己也想不太明白,总之从孤儿院回来,要房子成了我最大的愿望,那是我的家。
记者:去老邻居家收集证据,他们都住进楼房了?
吴永红:我还没有大范围地区找,应该有很多平房邻居回迁上楼了。每次去串门,我总禁不住假设,要是当年在家,我是不是和他们一样,也都住上回迁楼了?
记者:如果不顺利,怎么办?
吴永红:我已经做好起诉的准备,我不想追究也很难追究到底是谁卖了我家那半间平房,我要向襄平街道办事处、文圣区民政局、文圣区政府要个说法。我对公不对私,等了18年,这事情该到头儿了。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 杨宝顶吴永红(左)带着28个月的儿子小浩寄居在81岁的姑姑家,小浩和妈妈一起挤在客厅搭的板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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