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余元,相当于司机小东5年的全部收入。可是为了自己的一时糊涂,小东和女友小丽不得不支付高达26万余元的车损赔偿。两年前,身为某公司董事长司机的小东在夜间下班后,把车借给了没有驾照的女友小丽开,没想到小丽驾车一头撞上了一辆豪华轿车。
无驾照女友驾车撞上豪车
2011年6月18日晚上,小东送公司董事长回家后,并没有像以往一样直接把车开回家,而是约了女友小丽一起到傅家庄海边游玩。起初小丽坐在副驾驶位置,车开到傅家庄公园附近时,路上行人和车辆稀少,小丽突然要求开车“试手”。小东起初不同意,因为小丽没有驾照,也不会开车。但小丽坚持要开,并表示路上没人,可以开慢点。小东拗不过她,勉强同意了。
小丽驾驶的轿车在宽阔的马路上东一头、西一头地前行着,没想到还不到2分钟,就听“砰”的一声,一头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雷克萨斯轿车上,小丽此时脚还死死地踩在油门上。看到出事了,小东脑子一片空白,马上把小丽推到一边,自己驾车离开了现场。也不知道开了多久,小东脑子才清醒了,随后他开车返回,并报了警。
经西岗交警大队认定,小丽和小东因无证驾驶、逃逸等情节,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1年12月2日,经相关部门评估,被小丽撞坏的雷克萨斯轿车修复价格为183092元。另外,车主李先生因为自己的车损坏无法使用,租用了一辆凯美瑞汽车代步,维修期间历时半年,共支付租金7万余元。
车主曾申请贬值损失
因为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日前雷克萨斯轿车车主李先生委托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将小东、小丽和小东所属公司一起起诉到西岗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修车费、评估费、车辆维修期间租车费等共计26万余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李先生曾申请了车辆的贬值损失,并委托了大连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受损车辆的贬值价格进行鉴定。但记者从我市价格认证中心获悉,鉴定车辆贬值的前提条件是,受损车辆在鉴定之日必须是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购买时间不超过3年,鉴定部门通过调查,认为尽管李先生的车购买时间未超过3年,但行车里程为7.8万公里,故不予做贬值鉴定,最终李先生放弃了贬值损失申请。
一审被判赔偿车主26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定,小丽没有驾驶资格,致使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对李先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小东未经所属公司许可,在非工作时间擅自驾车跟女友一起玩,并将车交付给没有资质的女友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并非履行职务行为,应当与小丽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小东所属公司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车主李先生的租车费用。王金海律师认为,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李先生的车辆受损无法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应当由小东和小丽承担。近日,西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小东和小丽共同赔偿车主李先生修车费和租车费共计2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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