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看守所里接受记者采访,他表示入室抢劫10岁小孩的事让他极其后悔
“别动,把钱给我就不杀你!”
推开房门,说话的是30多岁的壮年男子,满嘴酒气。
而屋子里面,听到这话的是浑身发抖的10岁小学女生。
在抢走了6000元、3张银行卡后,男子仓皇逃走。一跑就是三年。
而入室抢劫小学生的他,月工资在15000元左右,抢走的钱还不及自己半月工资。
2010年10月6日上午10时25许,家住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某小区的曲某带着10岁的女儿楠楠(化名)回家,因为要外出办事,楠楠独自一个人先上楼。
曲某事先预定了一桶矿泉水,并由送水工送到了楼上,楠楠开了门。
然而,几分钟过后,门再次响了。“谁呀?”“我是送大米的。”楠楠和门外的男子简单对话后,便把门打开了,因为她还以为是父亲找来送货的,就没加多想。
男子进门后,看家里只有10岁的楠楠在家,立即恶语相向,“我身上没有钱了,给我拿点儿钱,否则杀了你。”
楠楠立即从一个针织的小钱包里掏出100元递给了男子,随后把钱包放在了床底下。“我有点渴了,给我弄口水喝。”男子边说,还边安慰女孩,“你别害怕,我就是缺钱了,把钱给我,我不会伤害你。”
在女孩给他倒水的空当时间里,男子翻出了床底下的钱包,随后夺门而出。事后警方核实,包里有6000元现金和3张银行卡。
在男子逃跑后,女孩立即跑到窗台,大喊:“救命啊,有人抢劫了。”
风雨坛派出所民警通过查看小区监控录像,基本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但因为线索极其有限,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停滞。2013年初,办案民警在查卷时意外地发现一名刚被释放的男子李某(41岁,男,辽宁阜新人)与三年前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相似,经过对比其留在现场的烟头,通过DNA确认就是他!
7月17日,民警在盘锦市双台区一家招待所内将其抓获。
李某对这起入室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他已被刑事拘留。
对话嫌犯
我女儿19,如果是我的孩子……
昨日,记者找到了被抢劫的楠楠,和监控中对比,女孩已经长高了很多,而且学习成绩不错。不过其家人也表示,案发后一段时间,女孩经常做噩梦,现在精神状态好多了。但提到此事时,手仍然有些发抖,记者便没再详细采访。
不过,在看守所,记者将女孩的近况告诉给了嫌疑人李某。
记者:当时怎么就想到抢劫了?
李某:时间过去的太久了,很多事我都记不清了。那天早上9点多,我喝了接近一斤白酒,稀里糊涂就去了。
记者:你缺钱吗?
李某:我其实也不缺钱,进去之前一直干瓦工,每天收入大概有400多块,最多一个月能有15000元左右。
记者:你知道给小女孩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吗?
李某:我听说了,其实这几年我也一直后悔,对不起人家孩子,对不起那一家人,给他们造成了那么大的影响,我错了。跑这么多天,每天都在想会不会哪天就暴露了。
记者:你有没有孩子?多大?男孩女孩?
李某:我也是女儿,今年19岁了,如果是我的孩子……我都后悔死了!
警方提示
孩子如何应对陌生人
风雨坛派出所副所长康明提醒:
1.家长一定要嘱咐孩子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2.即便真的是自己认识的父母同事、邻居或是远房亲戚,开门前最好先打电话通知家长,并尽量让门外听到。
3.对自称是修煤气管道、修水表、修电表、修电话的来人,要先给爸爸妈妈或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打个电话,问清情况后才决定是否开门。
辽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