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转载] 女贼为偷男子钱财主动献身 同居数日后进行偷窃

[复制链接]
查看3823 | 回复0 | 2013-8-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内蒙古女青年白某为能盗窃得手,不惜先“献身”与人同居,然后下手偷钱,这样成功率当然高。


去年9月,在外地的白某上网与大连男青年孙某聊天,白某心怀鬼胎,网聊时用的是化名朱安娜。几次聊下来,孙某还真动心了,相约见面。


白某来到大连与胡某见面,见面一聊,热度急剧升温,你情我愿,这“恋爱”关系建立起来了,这恋爱不是光动嘴上功夫,两人立马开房同居。一连同居数日,胡某还真挺看重这份感情,但他没想到的事发生了。


10月11日清晨5时,胡某还在呼呼大睡,白某脚步轻轻,拿了胡某装有2300元的钱包和一部苹果4手机(价值1800元),就走人了。


原来,这白某与人谈恋爱是假情假意,与人同居也是为了打消胡某的防范之心后好下手,这还真是防不胜防。


胡某醒来一看,全明白了,同居的是个女贼。接到胡某报案,警方把这案子破了,这时,白某早跑到重庆去了。今年3月18日,网上逃犯白某才被警察在重庆抓着,赃款早花没了。一查,白某还是个惯犯,曾因为盗窃被判过刑。


结果


甘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白某犯盗窃罪,被判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编辑点评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为了获得金钱,有人可以不要命,有人可以不要脸,还有人可以不要身体、贞洁与名誉。


人们常说有舍有得,人的确应该懂得付出,不过这种付出无论如何,也应该建立在一个基础的底线之上,没有原则的放弃那些本来珍贵的价值观,就算得到了全世界,也终究为人所不齿。


大连晚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