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营口日报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编辑记者,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新闻编辑记者10名。具体计划详见《职位信息表》。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新闻事业,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具有新闻编辑记者从业资格。
(三)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9日(含)至1995年9月8日(含)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适应新闻采编工作(含特殊采访、夜班编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营口人事人才网和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地点在营口日报社办公室(电话0417-2629508)。
2.时间为9月9日—13日(工作日)。
3.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和3张1寸同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交考务费每人100元。
5.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比例达到2:1方可开考。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信息,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新闻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分数与合格分数线:《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新闻写作》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任一门未达合格分数线则不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新闻写作)×50%,在营口人事人才网上发布。
(五)面试。聘请新闻采编专家组成面试评委会,具体负责面试。
1.依照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现场采访写作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进入体检考察。如有弃权,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排序,按录取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新闻写作、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与考核工作按《辽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能力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弃权等出现的职位空缺,从总成绩排名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根据有效成绩排序及体检与考察情况确定拟录人选,在营口人事人才网上进行为期7天公示。
(八)录用。拟录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用期发生活费。试用合格人员正式录用,列入营口日报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人员待遇。
四、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进行,由营口日报社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本公告由营口日报社负责解释。
注:报名时请携带已填报好的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