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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为期3年的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2020-12-9| 发布者: 辽宁社区网| 查看: 1447| 评论: 0|来自: 新华网

  民政部日前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了4方面工作计划,即: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计划、社区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计划、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计划。

  针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方案提出,要制定专项规划,建设支持平台,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安家”工程,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为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支持。同时,加强政策扶持、补齐工作短板,培育发展农村志愿服务组织,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为农村留守老年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

  在提升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方面,方案提出,要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力争到2023年,全国普遍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累计达到245万人次。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社区服务项目洽谈会、公益创投大赛等社区公益服务供需对接活动,通过服务项目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引导。

  在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方面,方案提出,开展“邻里守望”系列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共建共治共享”系列社区协商活动、“共创平安”系列社区治理活动、“文化铸魂”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社区社会组织为平台,推进社区文明创建。

  此外,方案还要求通过落实党建责任、完善分类管理、规范内部治理等手段,进一步落实社区社会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到2023年,形成比较成熟的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