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区网 首页 社会法制 查看内容

辽宁首个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在朝阳挂牌成立

2025-4-20| 发布者: 辽宁社区网| 查看: 112| 评论: 0|来自: 朝阳发布

418日,朝阳县迎来了传统村落保护重要里程碑——朝阳县人民法院联合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的朝阳县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全省首个)正式挂牌成立。与此同时,朝阳县法院发布了辽宁省首份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以法治手段守护乡土文化根脉,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司法保障。这标志着朝阳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迈入了“司法专业化+治理现代化”双轨并行新阶段。


据悉,此次挂牌成立的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整合了朝阳县人民法院、朝阳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源,旨在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传统村落和谐发展与司法保护体系。该基地将通过加强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及行政执法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传统村落风貌、环境等违法行为,为传统村落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同日发布的传统村落司法保护令,则针对当前村落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禁止性的规定和法律责任。这一保护令的发布,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为传统村落保护筑起了一道坚固的法律防线。

石灰窑沟传统村落位于朝阳县柳城街道西大杖子村,其完整保留了民国以前的建筑风格和村落布局,2014年被列入国家第三批传统村落名录,目前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是朝阳县传统村落群的典型代表。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农耕文明的记忆,是乡村振兴的文化基石。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部分传统村落面临自然衰败、过度开发、产权纠纷等现实问题。此次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和保护令的发布,正是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求,体现了朝阳县法院对传统村落保护的高度重视。

为确保传统村落司法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朝阳县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文旅、住建等部门多元共治,构建“司法+行政+村民主体”协同保护机制,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保护意识,挖掘村落文化价值,促进文旅融合,实现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让古老的村落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