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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整治后,大连部分商户仍用挡车器占据停车位

2025-4-16| 发布者: 辽宁社区网| 查看: 655| 评论: 0|来自: 大连日报


联合路和高尔基路交会处附近的小巷内,各种挡车器占用道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张达 摄

编者按

民生所望,监督所向。2024年以来,大连日报《民声·民生》专栏聚焦城市管理、营商环境、农村农业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推出了一系列舆论监督报道。监督不是终点,落实方成闭环。今日起,本报将推出“民声·民生回头看”系列报道,以舆论再监督持续推动问题真解决、整改见实效。既对此前报道进行回访调查、问诊顽疾,更追踪进展、倒逼落实。以媒体的社会责任担当助力推动大连“两先区”高质量发展提质升级。

2024325日,大连日报《民声·民生》专栏以《背街小巷停车乱象严重》为题,报道了我市一些街道沿途商户用挡车器霸占公众资源的现象,引起城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此后,大连市城市管理局多次进行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时隔一年,记者再次对这一问题进行回访,却发现停车乱象依旧,整治行动中被清理的各类“土挡车器”又摆了出来。

私设挡车器现象依然如故

近日,记者来到高尔基路和联合路交会处附近。该路段邻近几家医院,路边人行道上停满了车辆。记者注意到,沿线商家会在门前道路甚至人行道上摆满各种挡车器,其中有交通锥桶、灭火器、大水桶、废旧音箱等“土挡车器”。附近居民于女士介绍,夜间想在这里停车,经常会与商家产生矛盾,如果将挡车器挪走停了私家车,商家电话催促挪车时显得理直气壮。“这些商家往往认为门口的车位理所当然属于商家私有。”于女士说。

在春和街周边的二七广场商业区,记者也看到了类似情景——商家门口车位多数被椅子、货物、小推车等占领。在唐山街沿线,一些饭店在非营业时段,也使用各类车位挡车器占据车位,如有车辆打算停车,立即会有保安上前阻止。在华南广场商业区、在新生路沿路,商家门口几乎没有可以随意停车的空隙,都被各种杂物占领,造成极大的公共停车资源浪费。

多次整治行动收效并不明显

记者采访获悉,去年本报报道停车乱象后,市城管部门曾多次在市内四区以整治区域内市政道路(包括背街小巷)私设各类挡车器、放置杂物占据停车位置、车辆乱停乱放“三个问题”为重点,组织力量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仅在20244月初的整治行动中,市城市管理局就联合市公安局清理整治挡车器3533个、三角锥等杂物乱堆乱放6779处。

为何整治行动力度很大,事后效果却并不明显?有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商家的游击战术使治理行动治标难治本。执法人员来了,私设挡车器的个人或商家会立即收回,可执法人员一走就再放出来。还有的商户采取各种手段干扰执法。有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个别商家在门前摆放椅子等占据停车位,执法人员劝其搬走,私设者则振振有词:“我在自己店铺门前坐椅子上晒太阳,违法吗?”

专家建议“提高违法成本”

记者了解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1条的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目前我市考虑到汽车保有量增长速度与停车位置匮乏的矛盾,对私放挡车器的行为主要以宣传、教育、警告、收缴为主。

记者采访了大连理工大学城乡规划系主任、副教授刘代云。他说,挡车器的成本低,单纯对私设者警告震慑力不大。对这类违法行为不能仅停留在口头警告或没收挡车器上,否则“游击战”永不会停歇,不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还严重影响到城市的市容市貌。

刘代云建议,我市应出台相关政策激励私有或集体使用权属的停车空间在一定时间范畴内实现共享,提高停车空间的利用效率,如商业区附近的住区,可在居民上下班之间的时间段内,对外部车辆收费开放,所得收益归住区居民共享;另外,应对公共权属清晰,对时常被私人以各种方式占据的停车空间实施严格管控,一方面可安装收费设施,所得收益部分补贴邻近商户,以减少其随意占用行为。若安装收费设施有困难,建议依照相应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约束,提高其随意占用的机会成本,进而切实提升停车空间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