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近日,我市正式印发《鞍山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有力的住房保障。 据介绍,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选定单位筹集,面向特定家庭封闭配售。与公共租赁住房不同,它只售不租。其保障对象包括本市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工薪群体、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申购以家庭为单位,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并至少符合户籍或社保条件之一,经认定的人才不受这些条件限制。 申购流程方面,资格认定可线上通过“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申请。配售流程涵盖预配售公告、入库预登记、正式配售公告、看房并上传证明、资格审核、摇号确定选房顺序、选房、订金缴纳、合同签订及房款支付等环节。 选房顺序依据项目配售开始后的申购登记与资格审核情况综合确定。购房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商业贷款购房,并按规定缴纳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成功购房家庭,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续租至买卖合同交房日期后延期6个月再腾退,且享有落户、子女就学等权益。 在权属登记方面,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办理登记,产权性质为“保障性住房”,实行封闭管理,不得违规流入市场。除购房贷款担保外不得设定抵押权,但可继承且性质不变。 关于回购,办理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原则上不可申请,满5年在无贷款、抵押、租赁和法律纠纷等条件下可申请。回购价格按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年折旧率2%,装修部分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