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民政局获悉,从2022年1月1日起,沈阳市将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 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覆盖范围延伸至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具体为:沈阳市户籍,持有《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城市(农村)低保边缘户救助证》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覆盖范围延伸至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具体为:具有沈阳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二级的残疾人和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三、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扩大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扩大范围内并经审批合格的残疾人,审批当月起享受相应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