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已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33亿元,用于落实学生“两免一补”、营养膳食补助、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等政策,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据了解,今年,我省在资金使用方面,注重提高补助标准,同时加大了奖补力度。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已下达的资金,将在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重点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我省提高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从春季学期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小学由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每生每年1250元提高到1500元。同时,农村学校校舍单位面积补助测算标准由每平方米800元提高到1100元。城市公办学校所需资金由各地统筹落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各地城市校舍面积以及管理因素教育投入总量及增幅等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在加大奖补力度方面,今年,我省对各市综合奖补资金规模从2023年的505万元增加至5240万元。财政、教育部门在统筹考虑支持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各市义务教育投入及增幅情况、有关地区2023年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数量情况,以及推动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等因素后,科学分配奖补资金。 为了优化资金管理,我省要求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规范使用相关资金,严禁滞拨缓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经费。同时强调,要切实提高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