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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街道华城社区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4-3-15| 发布者: 辽宁社区网| 查看: 1192| 评论: 0|原作者: 杨光|来自: 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街道华城社区

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如何投诉主张权利?

为进一步普及和提高辖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15日,皇姑区华山街道华城社区携手律师事务所举办“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皇姑区华山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明月、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科长孙海涛、华山所所长汤旭参加活动。


活动中,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山所所长汤旭现场解答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到各种消费问题,“微信付款记录能不能作为购物凭证?羊肉片连盒一块卖合理吗?……”汤所长言语生动、幽默,逐一耐心解答,现场气氛轻松,笑声不断。

姜盼律师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与案例分享,向居民们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居民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文明消费,避免盲目消费,从而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通过现场法律咨询与答疑环节解答困扰居民的法律问题,受到居民一致好评。

华城社区党委将继续整合资源,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尽可能保护辖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为辖区居民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